李松表示,中国的立场文件系针对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而提出,结合了中国在科技伦理领域的政策实践,参考了国际社会有益成果。中方在文件中就人工智能生命周期监管、研发及使用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以下主张:一是人工智能治理应坚持伦理先行,通过制度建设、风险管控、协同共治等推进人工智能伦理监管。二是应加强自我约束,提高人工智能研发过程中算法安全与数据质量,减少偏见歧视。三是应提倡负责任使用人工智能,避免误用、滥用及恶用,加强公众宣传教育。四是应鼓励国际合作,在充分尊重各国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和实践的前提下,推动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。
李松表示,中国建设性参与了《特定常规武器公约》框架下“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”政府专家组进程,去年12月就规范人工智能军事应用问题提出了立场文件。此次中国进一步就人工智能伦理问题提出立场文件,旨在促进各国对有关问题的理解和重视,更好赋能全球可持续发展,增进全人类共同福祉。中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,不断完善和加强人工智能领域全球治理,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。